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今年前10月,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3%;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臭氧平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4%;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
【前10月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3%】
从重点区域看 , 前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0%,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0% , 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6.6%,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 。(采访人员刘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