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镇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6号
【中山市南朗镇社保局 中山市南朗镇医保经办机构】电话:0760-28191233
?。ㄗⅲ壕斓氐憧赡芑嵋蚧垢母镉胫澳鼙涓谋?nbsp;, 各参保人前往办理业务前请先致电确认 。市医保中心也会根据具体改革进度实时公布经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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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购买了2023年度居民医保,2023年2月中途找到工作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那剩余居民医保费可以退费吗?
不可以 。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第十六条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 , 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
因2023年2月属于待遇享受期开始后 , 因此不可以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