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典故

【商鞅变法的典故】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之初 , 为了能取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便在国都咸阳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声明说,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便赏他十金,事小而赏重,老百姓都觉得很奇怪,谁也没有干 。商鞅又宣布:“能搬到北门去的,赏五十金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中年汉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搬了过去,商鞅立即给了他五十金 , 以此表明他说话是算数的 。接着便颁布了他变法的命令 。
商鞅是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 , 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 , 故又称卫鞅、公孙鞅 。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 , 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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