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上海保租房既有项目类型如下:
既有项目指《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实施前已经建成或在建(含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手续)的租赁住房项目 。以下类型的既有项目 , 建设单位可以申请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上海保租房分几种类型】
(一)租赁住房用地(含非居住存量建设用地转型为租赁住房用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
(三)非居住建设用地上配套建设的租赁住房;
(四)按照本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合规纳管的改建租赁住房;
(五)居住用地上配建的租赁住房和建设的其他租赁住房 。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已认定的单位租赁房,直接纳管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再另行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手续 。
注:办法自印发之日2022年1月13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