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良庆区引进的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待遇

南宁良庆区引进的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待遇

南宁良庆区引进的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荣誉称号:
城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基础教育重点人才(第三层次)、基础教育优秀人才(第四层次)荣誉证书 。
(二)安家补贴:
在良庆区范围内购房,属在南宁市内首次购房的,可享受安家补贴 。
【南宁良庆区引进的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待遇】1. 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第一层次):享受每人100万元安家补贴;

2. 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第二层次):享受每人50万元安家补贴;
3. 基础教育重点人才(第三层次):享受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
4. 基础教育优秀人才(第四层次):享受每人5万元安家补贴 。
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扣税后发至个人账户(柔性引进的人才不享受安家补贴) 。
(三)配租公寓:
在南宁市区没有住房或未享受安家补贴的 , 可申请入住城区科技人才公寓,对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按人才不同层次给予500~2000元/月租房补贴 。

1. 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免租金入住120㎡以上公寓或给予2000元/月租房租金补贴;
2. 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免租金入住89㎡以上公寓或给予1500元/月租房租金补贴;
3. 基础教育重点人才(第三层次):给予1000元/月租房租金补贴;
4. 基础教育优秀人才(第四层次):给予500元/月租房租金补贴 。

承租人才公寓免租年限不超过5年;租房补贴半年补贴1次 , 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
(四)薪酬待遇:
1. 绩效增量核定 。在绩效工资增量分配时给予倾斜,属于城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工资增量按全城区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增量平均数1.2~1.5倍的标准单独核定,不纳入单位人均绩效工资增量水平统计 。
2. 岗位聘任办法 。按照《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人社规﹝2019﹞3号),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规范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管理,根据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没有空缺岗位的,可超岗聘用 。
(五)优先培养:
支持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基础教育重点人才(第三层次)设立工作室,并按梯次给予5~50万元的工作室经费补助(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
(六)城区有关部门优先协助解决人才的入户和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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