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首次在南宁市行政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 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对创业地在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第14页第六条)
哪种情况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①残疾人员;②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⑤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⑥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⑦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
申领材料:
1.《南宁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体现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材料:纳税依据、工资发放流水或进销货单据等(已缴纳社保的,无需提交) 。
网上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请
第一步: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点击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首次创业补贴) 。
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 。
第三步:上传附件,保存提交即可 。
二、个人申请
第一步: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点击就业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首次创业补贴) 。
第二步:填写申请信息 。
第三步:上传附件,保存提交即可 。
【南宁首次创业补贴申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