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落户怎么办理

天津市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落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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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申请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即可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内部核查的不需当事人提供)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单位集体户,提供劳动合司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 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在津无工作、无住房、无租房但有在津落户意愿的 , 按海河英才计划统一办理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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