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参保指南

广州社保参保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 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
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分配单位社保号;

或对已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并且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用人单位申请重新恢复社保缴费登记 。
用人单位在进行缴费登记的同时需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纯社保户应提供 ,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进行单位缴费登记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联系方式:
【广州社保参保指南】020-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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