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示范区户籍和自有房产的孩子 , 可按房产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 。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
【示范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材料怎么写 示范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材料】首先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 , 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向片区学校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13日前完成 。
然后招生学校于8月15日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01 全家户口簿 。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 。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
02 房屋产权证 。
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气缴费单据(同上);
公租房(廉租房)的 , 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和水电气缴费单据(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