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一、参保人因死亡、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参保期间应征入伍以及特殊情况无法转移等原因 , 可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资金,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二、因死亡支取的,除了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 , 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申请人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
三、参保人办理了医保个账资金一次性支取手续之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开立个人账户银行转账或提现退还给本人 。参保人凭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到开立个人账户银行办理医保个账余额退还业务后,开立个人账户银行按规定注销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 。
二、附件下载: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佛山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佛山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0】2、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