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基数复核
1、复核对象及内容
(1)参加省养老保险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与医疗的单位、与市养老医疗人数不符的所有参保单位;
(2)参保单位的单位工资总额 。
2、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企业基本养老缴费申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审总表、人员增减变动及相应工资表
3、办理流程:
【太原晋源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数复核】通过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核定参保单位工作总额,然后与征缴专管员录入数字核对 。
如果核定数字与录入数字一致,点击审核通过 。如果核定数字与录入数字不一致,返回征缴科重新核定 。
复核完成后将复核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单位编号) , 进行保存留底 。并将有关资料装订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