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缴
职工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昆明失业保险网厅办事指南
一、系统登录
通过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击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跳转到首页
注意:
1. 内网经办人员账号分配完成后,基地才可进行外网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由经办人员分配账号完成后提供 , 没有账号的请联系对应的内网见习经办人员 。
2. 外网账号初始密码为登录账号的后6位,第一次登录需要修改密码,点击登录按钮下面的【修改密码】 。
3. 若账号连续输入3次错误,账号将会被锁,无法登录,此时可联系内网见习经办人员,进行【账号重置】功能;重置后的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后8位 。
二、失业保险服务
1. 参保单位人员增加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参保单位人员增加
步骤:
a)进入页面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校验
b) 校验通过后,填完必填项
c) 点击保存,到用户中心查看审核进度
注意:
1、参保月份即为就业登记月份 。
2、参保人员增加时参保月份早于人员上一家单位最后参保月份的,则强制进行补收 。
3、点击保存后只会保存校验成功的数据,存在一个不成功的则全部不能保存成功 。
2. 参保单位人员减少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参保单位人员减少
步骤:
【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流程】a)进入页面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校验
b) 校验通过后,填完必填项
c) 点击保存 , 到用户中心查看审核进度
注意:
1、停保人员必须处于参保状态
2、停保次月及次月以后若有缴费强制回退,用于冲抵单位之后产生的失业保险费
3、人员暂停缴费月份必须跟失业登记月份保持一致
4、人员暂停缴费原因必须与失业登记原因匹配
5、需在单位缴费核定(每月20日)之前
6、点击保存后只会保存校验成功的数据,存在一个不成功的则全部不能保存成功 。
注意事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人员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服兵役、录用为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况时需办理人员终止缴费、暂停缴费业务,以上业务涉及特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 , 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材料,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
3. 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增加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增加
步骤:
a)进入页面下载模板 , 按模板要求填写数据
b) 选择填好的数据上传校验
c) 校验通过数据勾选人员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
1、参保月份即为就业登记月份 。
2、参保人员增加时若参保月份早于人员上一家单位最后参保月份的 , 则强制进行补收 。
3、点击保存后只会保存校验成功的数据,存在一个不成功的则全部不能保存成功 。
4. 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减少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参保单位人员批量减少
步骤:
a)进入页面下载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写数据
b) 选择填好的数据上传校验
c) 校验通过数据勾选人员信息,点击保存
注意:
1、退保人员必须处于参保状态
2、退保当月社会保险费不退收
3、退保次月及次月以后若有缴费强制清退
4、人员暂停缴费月份必须跟失业登记月份保持一致(仅限于昆明市)
5、人员暂停缴费原因必须与失业登记原因匹配(仅限昆明市)
6、警告信息为日期不匹配的 。
7、点击保存后只会保存校验成功的数据 , 存在一个不成功的则全部不能保存成功 。
注意事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人员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服兵役、录用为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况时需办理人员终止缴费、暂停缴费业务,以上业务涉及特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材料,暂不支持网上办理 。
5. 单位缴费核定单打印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单位缴费核定单打印
步骤:
a)进入页面选择做账期号,选择打印单类型
b) 点击查询,进行打印
注意: 每月25号之后打印当月的缴费核定单
6. 缴费基数报盘导出
功能路径:外网系统登录成功后——单位服务——失业保险服务——缴费基数报盘导出
步骤:
a)进入页面选择申报年度
b) 点击查询,获取到数据之后,点击导出
注意: 无
温馨提示:网厅业务办理错误的,请及时联系经办机构 , 由经办机构为您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