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在上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在上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 。

附:在上海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一览
 ?。ㄒ唬┲肮び氲ノ恢罩估投叵? ,尚未重新就业的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ǘ┲肮ぷ》抗鹫嘶诘ノ灰蚝喜ⅰ⒎至⒍罩埂⒆⑾蛘叩ノ怀废⒔馍ⅰ⑵撇?职工尚未重新就业的 , 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单位终止或者注销前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ㄈ┲肮だ投叵登ǔ霰臼校渫馐∈兴诘ノ簧形次渖枇⒆》抗鹫嘶У?,原单位应当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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