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一、档案接转-在学校,申请转回户籍地/生源地
毕业生离校后暂未落实工作的或已落实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档案一般由毕业院校转回户籍地的县级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根据规定,毕业院校应通过机要交通、毕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封套需加盖学校公章)或专人送达等方式转递 , 毕业生自带或通过其他商业快递邮寄的档案均不予接收 。
【济宁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有哪些 济宁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二、档案接转-外地户籍,来济宁工作转档
根据规定,在济宁落实工作后 , 应由当前用人单位(或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您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详情请咨询您档案现存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