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上何地投诉

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上何地投诉


向上一级公安局或公安厅纪检部门投诉,如果因为行政不作为的情况造成了伤害的,有损害的后果的,那么也可以向检察院进行报案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上何地投诉】(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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