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承租人拒不退回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答: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通知腾退 , 并为其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有上述第4、第9项至第11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不超过3个月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有上述第5至第8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 , 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不超过1个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退回公租房 。
【宜昌承租人拒不退回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若限期退回期满或腾退搬迁期满,仍拒不腾退公租房的,采取以下措施:
?。ㄒ唬┏凶馊巳肺奁渌》靠汕ㄈ氲?,按照市场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
?。ǘ┏凶馊宋窗词谐∽饨鸨曜记┒┳饬藓贤蛴衅渌》烤懿惶谕斯夥康模夥克诘氐纳缜梢拦夥孔饬藓贤级ㄔ萃J芾砥渥》勘U霞跋喙鼗竟卜瘢?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依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采取限供或暂停用水用气服务等措施;
?。ㄈ┨剿鞑扇∶沤芸亍⑿庞迷际榷嘀执胧┛构夥客顺龉芾恚?对仍然不腾退的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项款情形之一的,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其他情形之一的,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可依法申请区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