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区级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件是什么?

厦门区级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件是什么?

厦门区级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件是什么?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 , 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

公安机关接收到市人社局推送的《落户人事信息》后,申请人持材料到公安窗口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厦门区级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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