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宜昌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宜昌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通知,在全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模式 。
以往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房屋设定有抵押权,需要卖方先还清相应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为此卖方需要筹措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 房屋买卖双方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抵押银行之间来往多次,所需时间周期较长 。
“带押过户”新政实施之后 , 二手房卖方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但房屋存在抵押登记,二手房买方贷款购房的,即日起可以按照“带押过户”交易登记新模式办理;二手房买方选择全款购买存在抵押权登记二手房的 , 可以参照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