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学学籍可以注销,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 具体可以注销学籍的情况如下:
? 学生死亡或经人民法院裁定失踪、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经核准后注销其学籍 。
? 学生因出国(境)定居不能复学的 , 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注销其学籍;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法联系,或虽经多方联系仍无结果的 , 可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注销其学籍 。
【小学生的学籍能注销吗 江苏小学学籍可以注销吗?】因出国(境)定居而注销学籍的学生,如在16周岁以内仍需要继续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原学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并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