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毕业生人才生活补贴
一、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
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 , 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宜昌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一览】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 仍按(宜办发〔2016〕18号)继续执行 。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