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校集体户学生毕业回原籍入户政策
办理条件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且原籍我市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回原籍入户我市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法律依据
?。ㄒ唬豆愣」蔡伟补芾砭止赜谥厣昶胀ǜ叩妊!⑵胀ㄖ械茸ㄒ笛?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
【东莞学校集体户学生毕业回原籍入户政策】 ?。ǘ豆赜谟》?lt;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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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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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情形和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102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未婚的无需提供 ,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验原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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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情形和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户口迁移证未取得《户口迁移证》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由受理机关发起“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申请人无需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验原件 。102毕业证验原件 。103原户籍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104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家庭户且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名,验原件10
办理流程
?。ㄒ唬┥昵肴嗽凇癷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大、中专学生、毕业、转(退)学” , 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i莞家”预约指引)
?。ǘ┦芾砘叵殖∈芾怼⑸蠛耍?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 , 当场办理 。
相关提示
?。ㄒ唬┎钩洳牧纤檬奔洳患迫肷笈毕弈冢惶厥馇榭鲂枰鞑楹耸档模?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ǘ┕愣∑胀ǜ叩妊1弦瞪鸵翟褚灯冢核妒垦芯可⒈究粕妥粕弦盗侥昴? ,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
?。ㄈ┒栽钟形沂芯幼≈せ蛟谖沂杏芯幼〉羌堑模牖沂泻螅?应进行注销居住登记 。
?。ㄋ模┓课菸慈范ù澹ㄉ缜┕芾淼模挥璋炖砘Э谇ㄈ敫梅课?nbsp;, 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产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迁入该房屋 。
?。ㄎ澹┤牖Х课莸刂凡皇簟岸晁氖怠北曜嫉刂返? ,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
?。┐笾凶ㄔ盒!⒓脊ぱ1弦瞪?,包含本市及非本市的学校毕业生;包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但择业期仅限于广东省内就读的毕业生或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本省生源(本省生源是指本省户籍)毕业生 。大中专院校、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包含本科、硕士、博士 。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办理窗口
1、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