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能报多少钱

汕头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能报多少钱

下列情况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规定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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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虿∏樾枰?参保人按规定转到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

参保人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手续并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视同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自付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参保人在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因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或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就医的,只需支付首次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治疗的 , 按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以下费用,转入医院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应当补缴差额部分费用 。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 , 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ㄒ唬┎伪H嗽诒臼行橐搅苹够蛘咭蚣闭铮ㄖⅲ┣谰刃枰诒臼蟹切橐搅苹棺≡壕鸵降模?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对应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5%、80%、90%;
 ?。ǘ┎伪H税炖硪斓刈锸中谕獾囟ǖ阋搅苹棺≡壕鸵降?,支付比例为55%;
【汕头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能报多少钱】 ?。ㄈ┎伪H宋窗炖硪斓刈锸中谕獾囟ǖ阋搅苹棺≡壕鸵降? ,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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