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退伍军人创业政策有哪些 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公示

扬州退伍军人创业政策有哪些 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公示

一、除适应性培训和创业培训外 , 退役军人可再选择一种教育培训方式(可选择复学或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院校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cr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的补贴 。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持《就业创业证》,参加创业培训合格 , 首次创业(在扬州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三年以内(以企业的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5000元/人 。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到经营所在地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填写《扬州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1、身份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激活金融功能的省社保卡);3、营业执照(副本);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3年内吸纳就业 , 且与所吸纳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 并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申请补贴时,每带动就业1人补贴2000元,补贴只可申领一次 。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到经营所在地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填写《扬州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1、身份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激活金融功能的省社保卡);3、营业执照(副本);4、《创业带动就业花名册》 。
四、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享受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纳的年租金额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扬州退伍军人创业政策有哪些 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公示】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到经营所在地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填写《扬州市区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1、身份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提供激活金融功能的省社保卡);3、营业执照(副本);4、租赁合同;5、租金发票(税务发票);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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