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租金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
补贴标准:每年最高4000元 。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 。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补贴对象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单位银行账户 。
【阳江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阳江租房补贴】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