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套房和“二套转首套”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申请的区别

泸州首套房和“二套转首套”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申请的区别

工行表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该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 , 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 , 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

农行称,按照《通知》要求 , 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 , 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 。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农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农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经查询不在调整范围,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客户 , 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登录我行掌上银行,自助发起首套住房利率标准认定申请,线上提交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 。客户也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 。经认定符合《通知》条件的,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进行批量调整 。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符合《通知》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 。
【泸州首套房和“二套转首套”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申请的区别】

中行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该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 并提供佐证材料 , 经中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
建行表示 , 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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