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注: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1、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遗弃婴儿的 , 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咸阳领养 咸阳市收养规定指南】3、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 , 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