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报指南+咨询电话】一、补贴对象
2020年7月25日之后首次在台州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
其中,已在台州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
二、企事业、社会组织范围
1.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台州市外企业在台设立的分支机构 , 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企业) 。
2.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县(市、区)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和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 。其中党校引进的专职教师,学历需博士可享受相关政策 。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
请各补贴对象根据所在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向单位所在地申领补贴 。
三、补贴标准
四、申请流程
1、线上预审
方式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掌上人社”,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 , 点击进入服务 , 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方式二: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青年英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安家补助”,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
2、纸质资料提交
线上预审通过,请申请对象打印《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递交至当地人才服务部门 。
3、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结束后,各地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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