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银行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QA首套房贷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对于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款 , 不需要您主动申请 , 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批量调整 。
主要有两种情况需要借款人提出申请:一是贷款发放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重庆市首套住房标准;二是贷款逾期客户已经归还逾期本金及利息 。
问题:我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您的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点重庆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三是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重庆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问题: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之内 。
问题:我的贷款当前为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固定利率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要先向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固定利率贷款也可向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 。
问题:我的贷款当前没有及时还款,拖欠本息 , 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对拖欠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 。您可在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后,按照相应规则申请利率调整 。如有异议,可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具体以我行公告为准 。
问题:我的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房,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这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重庆市首套住房标准 。如果是,方可申请办理 。
问题:“二套转首套”房贷如何认定?
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满足以下任一情况可认定为首套房贷:一是当前家庭成员在当地仅有1套成套住房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的 。
首套房具体认定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执行,如果您仍无法确认是否符合首套住房标准,请咨询原贷款经办机构 。
问题:我有一笔个人商用房贷款未结清,能否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该笔贷款不在本次利率调整范围之内 。用途为购买商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的贷款不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问题:这次利率具体调整到什么水平?
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2022年5月14日及之前为LPR不加点,2022年5月14日之后为LPR-20BP) 。举例:2020年5月8日发放一笔首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定价为 LPR+60BP(人民银行2020年4月20日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65%),执行利率为5.25%,重定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 。调整后,该笔贷款利率将由 LPR+60BP降至LPR不加点,即由5.25%降至4.3%(人民银行2022年12月20日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3%) 。
问题:公告及上述提到“执行LPR定价”的 LPR是什么?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的英文简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金融机构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现行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如2023年8月21日公布,1年期LPR为3.45% , 5年期以上LPR为4.2% 。
问题:这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会涉及LPR调整吗?
采取LPR定价方式的贷款利率,由LPR和加减点值形成 。本次房贷利率调整 , 仅调整加减点值(即从LPR加点调整至LPR不加点,或加点值为-20BP),贷款当前LPR值不变 。您的具体LPR值仅在贷款发放后的贷款重定价日(通常在每年1月1日),随去年12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值变化而调整 。举例:(1)2020年9月1日发放一笔首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20年,重定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则该笔贷款当前LPR值为4.3%(人行2022年12月20日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3%) 。
问题:本次利率调整提到的加减点值是什么?
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 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对应当前您的贷款定价表现为:LPR加/减x个基点(每年x月x日重定价) 。2023年8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2% , 如银行给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4%,即LPR加20BP , 20BP就是加点值;如银行给您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0% , 即LPR-20BP,那么20BP就是减点值 。
问题: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水平及LPR值如何确定?
当前为固定利率贷款,LPR执行2022年12月发布的LPR,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含)以下的贷款LPR为3.65%,原贷款合同期限为5年期以上的贷款LPR为4.3%,调整后仍执行固定利率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须先转换为LPR定价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重庆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2022年5月14日及之前为LPR不加点,2022年5月14日之后为LPR-20BP) 。固定利率贷款也可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转换规则与人行基准利率贷款规则一致 。举例:2020年9月1日发放一笔首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20年,执行固定利率为5.3% 。2023年9月25日,该笔贷款申请将固定利率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转换后贷款利率定价为LPR+100BP(人民银行2022年12月20日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3%),执行利率为5.3% 。2023年9月25日,该笔贷款进行利率调整 。调整后贷款利率定价为4.3%,即 LPR不加点 。
问题:调整完成后,我何时能够享受到新的贷款利率?
【重庆三峡银行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房贷利率自调整当日生效,即在系统调整完成后的当天,您的贷款加点值就会降低至相应水平,当天利息即会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加点值进行计算 。举例:若房贷还款日是每月28日,贷款利率于9月25日批量调整,则该笔房贷本月还款额分为调整前、调整后两段计息,即:调整前(即8月28日到9月24日)按原利率计算,调整后(即9月25日到9月27日)按新利率计算 。从您调整后的次月起,整月的利息都按新利率计算 。
问题:公告中提及的“相应期限LPR”怎么理解?
LPR可分为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种 。原贷款期限在5年期及以内的,适用1年期LPR;原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适用5年期以上LPR 。
问题:我的贷款当前为首套房,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对于正常还款且执行LPR定价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首套房贷款,不需要您主动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统一对满足条件的贷款进行批量利率调整 。特别提醒您,如果您的贷款目前有拖欠本息 , 在2023年9月25日前结清拖欠本息的可纳入该批次统一调整范围 。
问题:我的贷款当前为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 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需要您主动发起申请转换为LPR定价,逐笔通过审核后进行利率调整 。
问题: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如何申请转换为LPR定价?
您可向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换 。办理时 , 需要借款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问题:我的房贷为“二套转首套”,需要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吗?
“二套转首套”的房贷利率调整需要您主动向我行发起申请,我行对首套房认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利率调整 。您可在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首套房贷款标准的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利率调整 。
问题:“二套转首套”如何进行首套房认定?
您可于9月25日起向原贷款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审核认定 。
问题:“二套转首套”房贷为什么不能和首套房贷一样直接调整?
由于“二套转首套”需要银行根据当地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和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进行审核,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人工审批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无法在申请首日即批量调整,敬请谅解 。
问题:如何查询贷款发放时是否首套房?
您可联系原贷款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
问题:如何查询利率调整结果?
调整成功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您,您也可通过手机银行APP、贷款经办机构、客户服务电话023-96968等渠道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及最新还款计划 。
问题:可以跨行置换存量首套房房贷调整利率吗?
不可以 。借款人应向原贷款承贷银行提出置换或者降低利率的申请 。
问题:对于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可否要求返还?
不支持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
问题:银行对我的贷款利率进行了批量调整,我想调回原来的利率,可以吗?
我行充分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充分尊重借款人选择权,如您对利率批量调整存有异议,可向原贷款经办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