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 , 加分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
国家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如有所调整,安徽省将按要求执行 。
二、逐步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
2020、2021年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
三、芜湖高考加分政策对照表
【芜湖高考加分工作调整方案最新 芜湖市中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