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会计人员职称改革 茂名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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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健全评价体系,增设会计人员正高级职称,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职称体系 。
要完善会计人员评价标准 , 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 要求会计人员廉洁自律、不做假账 , 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

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评价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实际贡献,论文不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淡化学历、奖项和任职年限要求 。

向优秀会计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会计人员倾斜 ,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 。

要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 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
要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实现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 , 财经领域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同或相近科目实行互认互免 。
【茂名会计人员职称改革 茂名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原文:人社部、财政部印发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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