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住院报销)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
适用对象:个人,允许个人代办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
四、受理机构
市医保中心
五、决定机构
市医保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零星医疗费用
八、禁止性要求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温州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零星报销指南】 ?。ㄒ唬┯Φ贝庸ど吮O栈鹬兄Ц兜模?
?。ǘ┯Φ庇傻谌烁旱5模?
?。ㄈ┯Φ庇晒参郎旱5模?
?。ㄋ模┰诰惩饩鸵降?。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有效医疗费用发票(收据)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银行卡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第三者责任认定
参保人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 , 无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被委托人提交
外伤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窗口填写承诺书
医疗费用清单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时限说明: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五、审批结果
报销支付凭证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ㄒ唬┥昵肴松昵氡ㄏ疽搅票O辗延玫?,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二)申请人可以通过12345电话咨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医保部门门户网站, 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
(三)做出不予核准支付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途径 。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45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办公地址: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 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