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报废标准 网约车报废标准新规定

网约车报废标准 网约车报废标准新规定


其废弃标准为:网约车运行的路程到60万千米时进行强行作废 。小型的租运客车运行60万千米,中型的是50万千米 , 大型的是60万千米;租用的乘客车运行60万千米;小型教练车运行50万千米,中型的是50万千米 , 中型的是50万千米,大型的是60万千米;公共汽车运行40万千米;别的小型营运客车运行60万千米,大型的是80万千米 。

法律依据:【网约车报废标准 网约车报废标准新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 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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