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建成区重点管理区范围
主要包括主城区、北石店区、南村区、金村区、高都区、巴公区 。
具体范围如下:
主城区范围:东至长晋高速,西至西环路及吴王山,南至晋阳高速 , 北至北环路,面积约44平方公里 。
北石店区范围:东至208国道(原207国道),西至晋高一级路,南至北环路,北至朝天宫,面积约8.2平方公里 。
南村区范围:东至晋济高速,西至玉屏山,南至208国道(原207国道) , 北至晋阳高速,面积约5.9平方公里 。
【晋城市建成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有哪些?】金村区范围:东至太焦高铁线 , 西至长晋高速,沿原陵沁线、府城街、金村大道沿线大学、党校、村庄等,面积约2平方公里 。
高都区范围:高都镇镇区范围,面积约1.5平方公里 。
巴公区范围:巴公镇镇区范围及北部工业园区,面积约5.6平方公里 。
《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人要严格遵守《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做到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
一、家庭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户不得超过一只 。禁止家庭或者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
二、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并领取犬牌 。
三、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外出应当由养犬人(成年人)牵领,并为犬只挂犬牌、束牵引带;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携带清理工具,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
四、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装入犬笼;
五、养犬人应当履行犬只狂犬病免疫义务,未经免疫,不得饲养 。
六、养犬人不得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