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一览: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居住证 。
其他特殊情况参照公告要求 。
三、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 。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 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报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供) 。
六、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 , 应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
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5月25日前补齐 。
【拓展】
【东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