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含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
补助标准: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 , 标准为714元/月;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685元/月 。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停发失业补助金 。
温馨提示:
1.由于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 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
2.失业人员如对政策和申报办法有疑问,请拨打参保地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
【廊坊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廊坊失业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