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 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个人,办理:
(1)按月缴费
(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档补差
【成都市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成都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跨档补差
(4)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补差
(5)补缴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中断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重度残疾人员由政府资助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缴费基数自愿跨档补差等业务的 。
二、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2.委托他人代办 , 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
准备好相关材料 。
第二步
在排号机领取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
第三步
按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完成办理即可 。
四、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注意事项
1.“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指《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2.社保经办点具体地址可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