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东营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企业新聘用大学生生活补贴:
自2022年7月1日起,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300元生活补贴(其中 , 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

(二)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
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2020年12月29日(含)之后(新建商品住房以《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 , 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 , 0546-6378978;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229379;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3661609;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2521015;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0546-6453336;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 0546-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 , 0546-8019755;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 , 0546-2622888;
省黄三角农高区科研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908051 。
【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东营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政策来源:东营人社局人才服务在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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