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中受轻伤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天津工作中受轻伤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天津工作中受轻伤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痊愈;或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未被评定伤残等级,不享受伤残待遇,但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
具体包括:
(1) 职工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2)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及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3)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
小贴士:如果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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