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假
休假,包括年休假、探亲假,以及婚假、产假、护理假、事假、病假等其他假 。
年内同时符合享受年休假、探亲假条件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 , 假期按照年休假、探亲假较长的一项执行 。
按照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假期,不计入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假期 。请事假的天数 , 计入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假期 。军官、军士请病假达到相应天数的,按规定计入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假期,但因战因公的不计入 。
年休假、探亲假可以分段安排 , 通常不得超过3次 。
二、扣假
休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国家法定年节假日不计入假期 。上述国家法定年节假日为实际放假的天数,包括节假日和调休日 。休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公休假日和国家法定年节假日计入假期 。参加保健疗养、专项疗养的天数,以及驻高原、海岛部队军官、军士按照规定带随员参加疗养时的天数,计入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假期 。
三、路途
经批准到部队驻地以外地区休年休假的,路途往返时间计入假期 。年度内一次性休探亲假的,路途往返时间不计入假期 。因本人原因分段休探亲假的,第一段假期的路途往返时间不计入探亲假假期;因工作原因分段休探亲假的,相应分段假期的路途往返时间不计入探亲假假期 。路途往返时间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实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途时间确定(其中,不足1天的按照1天计算) 。
休婚假、产假、护理假以及请事假、病假的路途往返时间,计入本人相应假期 。
四、年休假
服现役(含参加工作,下同)不满20年的,年休假基本假期为20天;
服现役满20年的,年休假基本假期为30天 。在特殊岗位、特殊地区工作,符合相应情形的,年休假假期在本人基本假期基础上增加10-60天 。同时符合多种增加年休假情形的,按照最长的确定,不累加 。
五、探亲假
与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等被探望人不在同一地生活的,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基本假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ㄒ唬┓咸酵渑继跫模?基本假期为每年40天;
?。ǘ┓咸酵渌惶酵颂跫模?如本人已婚,基本假期为每年20天;如本人未婚、离异或者丧偶,军官和中士以上军士基本假期为每年30天,下士基本假期为每年20天;
?。ㄈ┩狈咸酵渑己推渌惶酵颂跫模?如配偶与其他被探望人在同一地生活 , 基本假期为每年40天;如配偶与其他被探望人不在同一地生活 , 基本假期为每年45天 。
在特殊岗位、特殊地区工作 , 符合相应情形的 , 探亲假假期在本人基本假期基础上增加10-15天 。同时符合多种增加探亲假情形的,按照最长的情形确定,不累加 。
六、其他假
01婚假
结婚时可以享受婚假,假期为10天 。
02产假
1.生育子女的,产假假期为188天;本人在特殊地区工作的,产假假期为308天;
2.怀孕不满120天流产的,产假假期为15天;怀孕满120天流产的,产假假期为42天;
3.女军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第3个及以上子女的 , 在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再延长产假15天 。
03护理假
1.男军官、男军士在其配偶孕产以及产后恢复期间,可以享受30天护理假;
2.军人为独生子女且父母年满60周岁的,每年给予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
04育儿假
有子女未满3周岁的,每年享受育儿假5天 。
05寒暑假
【陕西军人休假最新规定时间 陕西军人休假最新规定】休寒假和暑假天数,达到或者超过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天数的,视为休满假;未达到本人年休假、探亲假天数的 , 在院校工作的可以安排补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