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全城通办):
市直: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5-B30窗口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区医保窗口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28-C35号窗口
博山区: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0-39号窗口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便民中心一楼37-45窗口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189-193号窗口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南一百米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1-24号窗口
高新区: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33号窗口
文昌湖:文昌馨苑小学斜对面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经开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管委会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1-A4窗口
2.网上办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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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
五、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也可书面承诺 。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
七、监督电话
0533-3173168
八、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 , 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服务窗口评价设备、评价卡、二维码、大厅服务台、投诉举报箱等渠道 。
【淄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淄博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互联网评价:通过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平台,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