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淄博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是什么】1. 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我区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人才分配 。
PS: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2020年10月31日 。
2. 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 。
3.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淄川区无住房 。
淄川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报地址:
淄川区松龄东路51号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