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方式:
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医疗费用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报 。我市新农合为县级统筹 , 参合农民在所在县(市、区)、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费用,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核销,新农合经办机构及时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
参合农民在统筹地区外就医后,可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一日清单、医院收费发票及当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转诊证明等材料即可回当地补偿,由本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及时审核报销 。对未经转诊备案,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按规定补偿比例的60%予以补偿 。未经转诊备案省外就医和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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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收费标准 泰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