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温州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州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如果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 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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