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是什么?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常德市大病保险起付线 常德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2、大病医疗支出中 ,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 。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 , 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 。
到2022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可以在2023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
3、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 , 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