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聊城个税年度汇算办理如下: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 。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 , 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 , 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 , 单位不得代办 。
【聊城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方式有哪些】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 , 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 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