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份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1份 【鞍山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



图源:鞍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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