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 佛山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佛山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 佛山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佛山市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单位)办事指引
(2022年)
一、补贴对象:
1、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面向本企业内部员工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重点用工企业 。
2、组织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开展免费技能补贴的培训机构 。
注:
?重点用工企业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3号)文件,统计口径为用工规模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 。
?参训人员符合享受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企业或培训机构应代为申领 , 生活费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劳动者个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
二、办理条件:
1、重点用工企业或机构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前已通过开班备案审核,并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
2、重点用工企业学员须是具备本市户籍或持本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本企业员工(非全日制在校生) , 培训机构学员为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 。
3、重点用工企业、机构免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

注:
?重点用工企业和机构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前,应认真核实参训人员身份 , 填报《培训承诺书》,并按规定建立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档案,将培训项目、技能等级以及培训人员名册,学员登记表(附件1),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返乡证复印件,学员签到表(模板见附件2,如开展线上培训则提供对应学习记录数据,需显示培训时间、培训时长等数据) , 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身份认定材料、培训影像(不少于10次课程完整录像)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核查 。如明知参训人员不符合政策仍违规骗取补贴的 , 将采取强制手段追回并拉入黑名单 。
?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
?原则上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且以本次申领成功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不能提出下一次申请;每个技能等级只能申领一次,已享受过技能补贴的,申请人技能补贴须持有高一层级的证书(可跨工种),各区根据审批权限及省系统设置规则开展审核审批业务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与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重复享受,培训组织单位需向参训人员做好说明解释 。
?近3年内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技能补贴行为的 , 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三、申领期限: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
四、办理流程:
1、备案 。企业或机构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应在开班前至少5个工作日,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CZG,下同)录入培训项目、技能等级以及培训人员等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详见“申请材料”),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 。
2、申请补贴 。企业或机构在参训人员取得相关证书12个月内 , 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补贴申领所需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详见“申请材料”) , 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公示通过后按规定发放补贴 。
五、申请材料:
(一)备案时需将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附件信息栏”:
1、培训计划(盖章扫描版,附件3)和培训大纲
2、培训承诺书(盖章扫描件,附件4) 。
3、培训教师资质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书或其他授课资质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培训机构需另外提交《办学许可证》 。
4、学员中需申请生活费补贴的,须提供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材料和学员个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或存折首页(提供银行卡需一并提供银行交易回单)扫描件 。备注:系统必须具体填写“支行名称”方可发放成功 。填写格式: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XX市XXXX支行,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XX支行 。

5、学员属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需提供由监狱或戒毒机构出具培训学员姓名、身份证号、余刑(期)时间等内容的材料 。
6、经办审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区办事指南) 。
(二)申请补贴时需将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附件信息栏”:
1、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
2、享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学员本人签字 , 单位盖章扫描版 , 附件5) 。
3、经办审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区办事指南) 。
六、受理机构:
市级、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
禅城区:82268090
南海区:桂城:86708153,九江:81866139 , 西樵:86885701,丹灶:86605380,狮山:86680679,小塘:86650981,松岗:85231766,官窑:81190132,罗村:81262236,大圃:81822550,大沥:西区85526367,东区85786809,里水:85101813
顺德区:22835342 , 22831017
高明区:88823463 , 88231920
三水区:87729862,87718003
七、有关说明:
1、系统填报信息中,有红色 *号标识的内容为必填内容 。如因信息填报不全或错误导致补贴申领被拒绝的,需重新申请 。
2、附件必须以材料名字命名后上传(如:身份证正面扫描件,银行卡正面扫描件等) 。
3、参加重点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免费培训的企业员工、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
4、若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请先行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以便补贴资金进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
5、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通过“办理结果”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
6、劳动者的身份认定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补贴发放条件时的身份为准 。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
7、2021年通过开班备案的,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的条件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者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骗取手段获取技能提升补贴的 , 一经查实 , 按照《广东省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58条有关规定处理;由补贴发放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追回相应款项;构成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9、如本市以往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引与本指引不一致 , 按本指引执行 。
八、相关附件下载:
【佛山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 佛山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附件: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单位)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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