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
补贴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职业、技工院校学生)、离毕业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含职业、技工院校学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等3类人员在见习基地见习 。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 , 确有需要的,经批准可延长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补贴标准与期限:
1、生活补贴: 按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
2、意外险及指导管理费:根据当月见习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给予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险费用及为见习指导管理人员发放指导管理费用 。
【连云港毕业生见习补贴 连云港市毕业生补贴】3、一次性留用补贴: 对上年度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用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