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违规养狗怎么处罚? 违规养狗的处罚

嵩县违规养狗怎么处罚? 违规养狗的处罚

违反养犬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养犬的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养犬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销售、饲养禁养犬只的,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八至十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罚款;【嵩县违规养狗怎么处罚? 违规养狗的处罚】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八)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 寄养犬只数量超过一只或者寄养期限超过三十日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接收人处二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吊销寄养人养犬登记证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没收犬只;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六、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 处一百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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