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

肇庆鼎湖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

肇庆鼎湖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鼎湖区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产权房(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且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以船为家渔户上岸及水上住家船居民补助等符合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ㄒ唬┒钦蚧Ъ褪杖胱》坷鸭彝ビΨ舷铝刑跫?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鼎湖城镇户籍,并在鼎湖城镇居住生活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861.8元/年(即2488.5元/月,含本数)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本数)以下 。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夫妻双方具有鼎湖城镇户籍的两人申请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36148.5元/年(即3012.4元/月,含本数)以下确定 。

 ?。ǘ┬戮鸵滴薹恐肮ぃ?(配租期为三年 , 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肇庆鼎湖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内容】1.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
2.申请人在鼎湖城镇工作,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在鼎湖区范围内购买社会保险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
 ?。ㄈ┪榷ň鸵狄斓匚窆と嗽保昵牍沧饬拮》坑Φ狈舷铝刑跫?
1.申请人在鼎湖城镇有稳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年(含本数)以上,且申请公租房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861.8元/年(即2488.5元/月,含本数)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本数)以下 。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鼎湖区公共租赁住房 , 可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在鼎湖区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在鼎湖区就读的子女 。
 ?。ㄋ模┒钦蚧Ъ艘劬撕推渌鸥Ф韵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鼎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效证明材料 。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148.5元/年(即3012.4元/月 , 含本数)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本数)以下 。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42435.2元/年(即3536.3元/月,含本数)以下确定 。
 ?。ㄎ澹┒榷ň鸵祷肺拦と耍昵牍沧饬拮》坑Φ狈舷铝刑跫?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在城镇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时间(不限户籍) 。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148.5元(即3012.4元/月,含本数)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本数)以下 。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源矣婊Ъ八献〖掖』昵牍沧饬拮》坑Φ狈舷铝刑跫?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鼎湖城镇户籍(水上住家船住户除外)或在鼎湖城镇居住工作、生活 。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861.8元(即2488.5元/月,含本数)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本数)以下 。
3.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提出申请时未享受本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5. 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渔政部门登记在册并已纳入鼎湖区以船为家渔户上岸安居工程的7户无房对象或2017年9月1日在我区交通部门登记在册的已纳入鼎湖区水上住家船安置的鼎湖户籍14户及高要户籍3户的无房对象 。
6.申请入住时住家船必须自行拆解 。
 ?。ㄆ撸┒轿袢嗽鄙昵胱既胩跫础墩厍焓卸轿袢嗽惫沧饬拮》孔饬薰芾矸椒ā罚ㄕ囟ξ兰啤?018〕37号)执行:
符合上述(一)(三)(四)(五)申请类别,年满23—65周岁(不含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鼎湖城镇户籍、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鼎湖城镇户籍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环卫工人)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按人均可支配收入47150.3元/年(即3929.2元/月 , 含本数)以下 , 个人资产净值10万元(含本数)以下确定 。
政策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qdh.gov.cn/zqdhzjj/gkmlpt/content/2/2651/post_2651196.html)

相关经验推荐